1、采用氨为制冷剂的冷库安装工程,应建设在周边人口密度较小的地方。在制冷机房门口外侧便于操作的位置,应设置切断制冷压缩机电源的总开关,此开关应能停止所有制冷压缩机的运转,且应设置相关标识。若机器控制屏设于总控制间内,每台制冷压缩机旁应增设按钮开关。
2、对于氨制冷系统的机房应装有事故排风装置;事故排风机应采用防爆型电机,当制冷系统发生意外事故而被切断供电电源时,应能保证事故排风机的可靠供电。事故排风机的过载保护宜作用于信号报警系统而不直接停排风机。事故排风机的控制按钮箱应在氨压缩机房门外侧的墙内暗装。
3、设在室外的冷凝器、油分离器等设备,应设有围栏,禁止非操作人员进入,并设置标识。高压贮液器设在室外时,应有遮阳棚。冷库须设变配电室,并应尽量靠近压缩机房。氨压缩机房、高低压配电室须布置应急照明,照明持续时间不应小于30分钟。机房照明灯具选用防爆灯具,照度宜为50-70Lx。
4、氨压缩机房应安装氨气浓度自动测量装置,当氨气浓度接近爆炸下限的10%时,应能发出报警信号。氨压缩机房应设控制室于机房一侧,起动及正常运行中会产生火花的动力设备的启动控制设备、库房温度遥测、记录仪表等应布置在控制室内。
5、每台制冷压缩机、泵、冷却塔等设备电机应装设电流表;同一台空气冷却器、蒸发式冷凝器等安装有数台电机时可共用一块电流表,共用一组控制电器及短路保护电器,但每台电机应单独设置过载保护。机房门应向外开。门的数量应确保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快速离开。
6、每台制冷压缩机应在机组控制台上装设紧急停车按钮。在易泄漏氨及氨液较集中的位置,应在顶部设置氨稀释喷淋装置。机房内应设置检修、操作的安全通道。冷却间、冻结间、冷藏间、冰库和穿堂等处照明的照度不应低于20Lx;加工间、包装间等处照明的照度不应低于50Lx。
7、冷库库房内照明灯具的布置,应避开吊顶式空气冷却器和顶排管,在库内操作通道重点布灯,在货位内可均匀布置。库房内照明开关应采用防潮型开关或气密式开关,每间库房的照明开关应集中安装于该间库房的门外,并应远离门口布置。冷库设计应满足消防的有关规定。